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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1 01:02:5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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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
财税【2011】137号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等我继续说。
从事生产加工的纳税人,如果是从事蔬菜流通符合下面第三项的规定适用财税[2011]137号,否则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一是享受免征增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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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哪些是免增值税? -
1. 蔬菜流通环节免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蔬菜批发、零售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税。蔬菜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加工后的蔬菜如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后面会介绍。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好了吧!
财税137号还有效吗 -
有效。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后续文件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现仍在执行,继续有效。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见《增值税暂行条例》。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除了增值税优惠,是否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要等我继续说。
超市哪些是免增值税 -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余购买的农产品再销售不得免征增值税。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等会说。
是免税的.在流通环节销售农产品免税的政策目前只有2种:(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
1、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2)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3)简单加工享受税收优惠。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后面会介绍。
从批发零售商处购进的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等我继续说。